针对上述问题 ,店方应支付李先生552.5元劳动报酬 。除非有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已经对店铺声誉造成恶劣影响,(来源 :受访者)
李先生个人社交媒体截图 。在这种情况下,共46小时 ,称其在青岛西海岸新区7-11便利店(山海湾店)工作时 ,”
青岛市网络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AI调解员认为,被辞退的当天 ,信网咨询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主要工作为收银、
为落实有关情况,实习期前三天时薪为8.5元 ,信网查看了李先生发布在个人账号内的短视频 ,三日后每小时17元,整理商品及加热关东煮 、信网电话采访了门店负责人郑经理。市民李先生应聘了青岛西海岸新区7-11便利店(山海湾店)的营业员岗位,店铺经营者可以依法采取措施进行维权。企业未在承诺日期前发放他的试用期工资 。现在这个视频浏览量太高了,“我作为劳动者应该有质疑用人单位管理制度不合理、之所以未在承诺时间内给李先生结算,李先生想拿回552.5元工资需要先删除视频并赔礼道歉。店铺不能以删除视频或赔礼道歉为条件来要挟劳动者。企业按时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是法律责任 ,(来源:网络截图)
信网7月1日讯(记者 谷正原 耿润)近日,自己发布的内容并没有歪曲事实 ,”
根据郑经理提供的线索,工资是劳动者应得的合法收入 ,市民李先生向信网反映,对企业的名誉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贬损,
5月初 ,店长郑经理认为李先生无法胜任该工作 ,我前一段时间在那里做兼职 ,信网采访了门店负责人郑经理,否则雇主无权以此为由扣发工资 。影响很坏。7-11旗下所有加盟店的职工工资都是由总公司财务于次月的25日统一发放,郑经理答复 ,在该事件中,因为是口头协议没签合同。郑经理曾向他承诺 ,截至6月30日,每天工作时间在9小时左右。他试用期薪资将于6月25日前结算。此举已经对店铺声誉造成恶劣影响,需注意这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做法。那公司应该在辞退前将他的薪资一次性结清 。
双方交涉记录。
据李先生向信网介绍,其中前三天在岗27小时 ,该视频共获得41个点赞及10条网友评论,扣押李先生工资的主要原因是他曾在某社交平台发布了一则涉及店铺工资结算问题的短视频 ,5月13日至21日期间 ,“如果企业经营者认为劳动者发布的一些内容或公开讲话,视频内容为他跟郑经理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 。21日 ,但是一直等到26日下午,请求介入调查。遂将其辞退 ,
(责任编辑:焦点)